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962|回复: 0

斯密的“自利原则”与中国传统儒商(王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8-11 14: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王川


内容提要:本文从分析亚当·斯密《国富论》中由“自利原则”所引发出的他利、互利关系入手,将西方经济学经济发展原则与中国传统微观经济发展理念——儒商精神相比较,在解析其共通之处与根本差异的同时尝试性的指出它们的形成原因,以探索在传统与现代中经济学理论的发展方向。

亚当·斯密于1776年出版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被誉为政治经济学的第一部伟大的著作,而“自利原则”又是斯密《国富论》的核心思想。所谓“自利”(self-love)即基于个人利益的利己主义人类交换倾向,人的自利行为就是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过程,在“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增长。可见自利积累到一定量就会出现他利,而自利与他利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又逐渐形成互利。承认自利,尊重他利,发展互利,构筑了整个西方经济学经济发展原则的基础。


而在遥远的东方,洋溢着深沉人文关怀的儒家传统与商业经济法则相结合,在历代的传承与发展中形成了其特色独具的微观经济发展理念——以义生利、经世济民的经营价值观——即儒商精神。这一思想与亚当·斯密的自利原则既存在着遵循经济发展规律、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共通之处,又蕴含着价值取向上的根本差异。而本文只是试图将二者进行比较,借以分析形成这种相似性与相异性的种种原因。

斯密的自利原则首先体现于对“经济人”这一概念的论证中。“经济人”的根本特点就是从利己心出发,经济人实际上是资本的人格化,进而被解释为按普遍的行为方式从事经济活动的人。这种行为方式之所以具有普遍性,是因为人们都是“以谋取利润为唯一目的的”,斯密认为人是个人利益的凝结物,是商品生产社会经济体系的一分子,在这一体系中,相互联系的结构的作用是由“看不见的手”来实现的。独立的经济个体,虽然追求个人的利益,但由于市场经济“自然秩序”的作用,必然会导致普遍的社会福利。斯密通过对这一原则的阐述,奠定了西方经济学经济自由主义的基础。

斯密认为,自利心是经济资源稀缺性的必然产物,“经济人”活动的主要动力是个人利益,而要满足个人利益只能通过和别人交换服务,从而亚当·斯密仍是从自利原则出发论述他利的获得。但个人不可能从事社会的生产活动,社会的生产活动从来都是群体性的,因而才有生产关系之说。在社会的群体中,一个人的自利,在别人看来就是他利。众多的人都有他们各自的自利,只是从单个人的角度去看,他们都是众多的他利。因此,他利的本质仍然是自利,其区别仅在于观察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同。斯密从这种使人们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利益之中引出了分工,而分工则被视为增加国民财富的首要条件。斯密认为分工是提高劳动生产力的源泉,分工实际上是各国经济发展的唯一原因。

而在论述分工和交换的关系的基础上亚当·斯密提出了互利原则。由于分工的存在,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就必须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换,才能实现价值,达到互通有无、彼此满足的目的。因此,自利者之间的互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唯有通过市场上的公平交易才能实现。进而,斯密将一般的商品交换扩大运用到国与国之间的对外贸易:一个国家生产毛呢所耗费的劳动少,另一个国家生产葡萄酒所耗费的劳动少,那么每个国家都应该专门生产本国耗费劳动少的商品,然后彼此交换,这样双方都可以得到好处。因此,互利恰是坚守自利原则的个体的最终选择,互利就其根本仍是自利,自利原则是亚当·斯密经济学原理的重心所在。

亚当·斯密的经济增长理论,以自利原则为出发点,建立了西方经济学经济发展的基本理念。而与之相应,中国也在其自身文化积淀的基础上发展起了一整套具有东方特色的经营价值观——儒商精神。

首先,儒商精神的形成集中体现在中国古代对义利关系的探讨之中。中国古代思想家的义利关系主张可以用“以义生利”来代表。孔子主张“罕言利”(《论语·子罕》),反对“不义而富且贵”(《论语·述而》),还希望人们树立“见利思义”(《论语·宪问》)的美德。孟子主张“何必曰利”而讲“仁义”,但并不绝对的排斥“利”,他还指出人民只有“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才有可能“治礼义”(《孟子·梁惠王上》)。而后荀子对义利关系作了比较全面地论述。他认为每个人都有好义与好利两种倾向,“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上重义则义克利,上重利则利克义。”(《荀子·大略》)即主张用义来制约利。而后,司马迁认为人是好利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北宋李觏肯定了利欲的正当性,“利可言乎?曰:人非利不生,曷为不可言?”(《李觏集·原文》),但同时强调言利言义要以符合礼为前提。苏洵认为义是调节社会成员相互关系的准则,对于每一个人的自发要求必然有所否定,所以既是“宜天下”,又要“拂天下之心”。义既然要“拂天下之心”,就必须与利结合才能起作用。综上,中国古代的经济管理思想主张义利结合,并普遍将利民置于第一位。其次,儒商精神之中更包含了修己治人,经邦济世的社会责任感。“仁,人心也;义,人路也。”(《孟子·告子上》)“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在这里,中国的传统文化赋予为商者更广阔的精神世界,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只是一种手段,儒商精神的最高境界最终回归于自身德性的修炼,上升为一种民族振兴的博大胸襟。

由此我们可以归结出东西方经济增长理念的共通之处:

(1)深刻的人文精神内涵,两种经济理论的探讨共同基于哲学观念的基础之上。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为《国富论》奠定了心理基础。在书中斯密描述了人性原理,认为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内在的我”(INNER MAN)起着“公正的旁观者”的作用,用一种不容忽视的声音去赞成或谴责我们自己以及他人的行为。作为生物的个人是由感情驱动的,同时又是由理智和同情心自行节制的。这种二元性使人们彼此斗争,而又具有理性和道德力量,从而建立起制度,使殊死斗争得到缓和,甚至化为公共利益。正是基于此,亚当·斯密阐述了其“自利原则”。而与此相近,中国的儒商精神也正是建立在传统的儒家思想之上的,偏重于哲学的观念的探讨,将经济发展最终回归于对人本身的终极关怀。

(2)重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不主张过多的人为干预。亚当·斯密认为在个人商品定价中的内在秩序,以及整个国民财富,即“货物和服务的年产量”在三个阶级——劳动者,地主和制造业者间的分配调节中存在着客观的规律,相互竞争的力量促使资本从比较不利的行业或领域进入比较有利的行业或领域,以使商品价格降到它们的自然水平,与它们的生产成本相适应。同时工资,地租和利润本身也是受自利和竞争的同一规律支配的。而中国的传统思想更是从孔子起就提出了“因民之利而利之”的观念,重视自然规律的内在调节作用,主张“法乎自然”,从而奠定了中华儒商尊重经济发展规律的理论渊源。

(3)亚当·斯密的国际分工理论中蕴含了中国传统的和谐统一的思想。斯密认为,各国之间的分工,是各种分工形式中的最高阶段。它是斯密维护对外贸易自由所追求的目标。外贸可使“国内市场的狭隘性并不妨碍人和工艺或制造业部门的分工发展到十分完善的程度”,打破市场限制,推动分工的深化。斯密正是借助于分工受市场限制的论点,论证了发展分工就必须取消国内外贸易中的壁垒。而对自由贸易的限制,往往是各国军事政治方面的意图有所加强。从而,斯密得出各国之间的和平友好关系,是发展国际分工的最好条件。这又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的大同,和谐思想不谋而合。

但在这些共同点的基础上,两种思想仍在许多方面存在着相异之处。

首先,两种理论的出发点不同。

亚当·斯密的自利原则以自利为基础。斯密从自利本性出发,提出制度机制存在的必要性,以协调单是盲目服从感情所内涵的可能具有的破坏性。而这种保护机制就是竞争,使改善本身状况的激烈欲望——“一种从母胎中带来的直到进入坟墓才离开的欲望”——即人的自利本性,变成对社会有利的机制,使一个人的自我改善的动力和另一个人的自我改善的动力相抗衡。而中国传统的儒商精神更加强调整个社会的集体利益。重视义与礼的制约作用,“义”是指合乎“仁”的行为,“礼”是指仁心的外在表现,儒家主张“仁本礼用”,在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中谋求自身的利益。

其次,二者的目的不同。

亚当·斯密的“自利原则”是为当时英国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借发展自由贸易来巩固英国的霸主地位。而中国古代的经济思想多为封建统治阶级所提出,其目的在于巩固封建王权。

再次,二者的理论重心不同。

斯密以分工的实现作为其理论重心。斯密认为分工是“自然的”贸易倾向的产物,是社会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根源。不论对于经济发展、还是对于某个社会或更广的国际贸易领域里“财富”和“繁荣”的增长,分工都是关键性的起点。斯密用了一个制造别针的简单例子来介绍他的分工理论:一个别针工厂,有10个工人一起劳动,一共要完成18种简单的操作,这样他们一天能制成别针5万枚。而如果1个工人光靠自己完成所有这些操作而没有专门机器的帮助,他可能一天只制造出1枚别针。而中国传统的儒商精神其理论重心更在于其深刻的哲学内涵,将经济学的理论上升为为商者德性的修炼。

最后,我们试图分析形成这两种理论差异性的原因。

二者理论形成背景的差异。

18世纪60、70年代,英国经济处于产业革命的起点。农业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技术的革新使农业能够提供剩余产品,从而为工业和国民经济其他领域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进而成为从事工业和实现资本积累的基础。工业中占优势的生产方式是手工工场。在这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其说是运用机器,不如说是依靠改进分工。正是基于此,斯密才把社会分工过程看作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最重要因素,并试图在发展分工的基础上发展整个资本主义经济。

而中国的古代社会处在漫长的封建统治之中,与之相应的经济发展理论也多是为维护封建统治服务的,与传统的农耕社会相适应的。相对落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科学技术实力,客观要求发挥社会整体的作用,因而更加强调在“义”的制约下的利他与协作。

两种理论产生的传统文化根基不同。

西方文化历来强调个人的相对独立性,尊重个体的认知,讲求实效。而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更为推崇整体的和谐与均衡,尊重传统与伦常。进而产生了以自利为出发点与以社会利益为最终取向的根本差别。

两种理论在发展的过程中对商业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有所不同。

在亚当·斯密“自利原则”提出之时,英国已取得其殖民地霸主与商业强国的历史地位,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必须依靠其商业的进步,因而革新技术、促进分工、发展对外贸易成为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要求。

而中国的封建经济归根到底仍是小农经济,手工业和商业始终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强大的封建势力抑制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重农抑商历来是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主导。因此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决定其不同的认识水平,进而决定了其经济发展理论的不同重心。

亚当·斯密的“自利原则”是西方经济发展理论的渊源,而中国传统的儒商精神更是整个东方经济经营理念的精华,二者的共通之处揭示了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因地域或文化的不同而更改的客观规律,而两种理论的客观差异在彰显了不同文化的多姿多彩之外,更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值得借鉴与思考的理论方向。理论探索的过程中不应妄自菲薄,更不应盲目自大,借他人之所长为我所用,也许应是我们在今天重读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的真正意义之所在。

参考文献:

[1] 亚当·斯密,《国富论》,商务印书馆

[2] D·D·拉波希尔,《亚当·斯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3] 查果洛夫,《亚当·斯密于现代政治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4] 马涛,《经济思想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

[5] 叶世昌,《中国古代经济管理思想》,复旦大学出版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GMT+8, 2024-5-2 07:11

© 2001-2011 Powered by Discuz! X3.4. Theme By Yeei!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