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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际花盛衰记--民国四大才女之陆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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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15: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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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一九二六年农历七月七日,也就是传说中牛郎和织女相会的那一天,在北京的北海公园举行了一场兼具娱乐性和轰动效应的婚礼,这场婚礼曾牵动了当时中国文化界的几乎所有大腕。这个故事至今仍以各种版本广为留传。新郎是诗人徐志摩,风流才子,新娘是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陆小曼,证婚人是梁启超,主持是胡适,参加者族繁不及备载,总之都是在中国近代史上响当当的人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郎前妻的大哥是中国银行总裁,二哥是民社党主席;新娘前夫是艾森豪威尔西点军校的同学,五省联军司令的总参谋长。(婚礼盛况绝对可以和奥斯卡、诺贝尔之类的颁奖典礼媲美,可惜那个时代传媒业还处在萌芽阶段,不然光是婚礼的转播费用就足够支付新娘后来的烟土费,新郎也就不至于一头撞在山上死掉了。)

   不过比起证婚人的祝词,上面那些盛况都只不过是过眼乱花了。“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你们两人都是过来人,离过婚又重新结婚,都是用情不专。以后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愿你们这次是最后一次结婚!”这不太象祝词,已经近乎诅咒了。当然,以梁任公的为人,我们都知道他还不至于为了私愤而当众骂街。不过面对一个放弃学业游手好闲,撬自己儿子墙角没有成功,又改撬自己另外一个得意弟子墙角的学生,也实在说不出什么“百年好合”之类话吧。事后梁启超写信给他的女儿,言语之间还颇为得意,说道:“志摩找到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将来痛苦会接踵而来。所以不惜声色俱厉地予以当头棒喝,盼能有所觉悟,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我在结婚礼堂上大大地予以教训,新人及满堂宾客无不失色,此恐为中外古今未闻之婚礼也。”就差没加上个“当浮一大白”之类的结语了。

   陆小曼又叫陆眉,别名小眉、小龙,是北京城里有名的交际花,她的父亲陆定原是财政部的赋税司司长,后来弃政从商,出任震华银行总经理,算得上是一位财神爷型的人物。陆家有的是钱,舍不得让宝贝女儿进学堂,便把需要的老师都请到家里,所以陆小曼虽然没有上过学,除中国文字颇具造诣外,英文、法文的口语笔译都流畅自然。在艺术方面,除写得一手绢秀的毛笔字外,国画、京戏、舞蹈样样都行。再加上她从小口齿伶俐,长得象个小仙女似的,便赢得了“绝代佳人”的美誉。

   陆小曼的第一个丈夫是王赓,曾留学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西点军校。与陆小曼结婚的时候,正任教北京大学。陆小曼的父亲看到了王赓的前途,把陆小曼嫁给了王赓。王赓习惯于美国的生活习惯,星期一到星期六工作,只有周日休息,陆小曼生性风流,三天两头想到外头游乐,两人的生活就开始有些别扭,小曼常常觉得王赓对她关心不够。


徐志摩是渐江硖石人,比王赓小一岁,比陆小曼大六岁。曾入北京大学、美国克拉克大学、英国剑桥大学读书,生来绝顶聪明,后来拜在梁启超的门下。他原本学的是任公的“经济”之学,但是一天晚上十一点钟,徐志摩去拜访曼殊斐尔(别问我,我也不知道他为啥这么晚跑去别人家,还特意把时间记下来),曼殊斐尔对他说:“密斯脱徐,你将来最好去搞文学,最好不要搞政治。”这位“自然界的杰作”的建议对徐志摩触动很大,也是徐志摩开始走向文学创作的原因。

   他在伦敦大学读书时,认识了16岁的林徽因,在当时称为“中国第一才女”,所以徐志摩去追求她,但他是结过婚的。追求时当然遇到阻力,林徽因说:“我是少女,你是有妇之夫,你得先离婚。”徐志摩听后觉得很有希望,于是与1922年赴柏林找老婆张幼仪离婚。因为浪漫的他认为林徽因是爱、美、自由的化身,虽然张幼仪很好,但是没有浪漫气质。所以他“要当中国第一个离婚男人”。通过很多朋友做张幼仪的工作,最后张幼仪同意了。离婚后他立刻回到了英国,却发现林徽因已经到美国学建筑学,跟梁思成出双入对。此刻,老婆没了,恋人没了。两脚踏空,心中悲凉,《春》中就写到他看到别人在草丛中恋爱,自己很眼红,感觉自己很孤独。所以回了国。

   徐志摩是王赓的好朋友,常常到他们家玩。这位徐公子可不讲哪一天,一有时间就跑他们家里去。王赓一旦遇到事情多分不开身或是懒得出去的时候,便叫徐志摩陪着陆小曼外出游山玩水或钻进灯红酒绿的场合消遣。那时,徐志摩正处在失恋阶段,他拚命追求的林徽音瞧不起他,和梁思成结婚了。于是便把满腹的柔情转移到陆小曼身上。恰好王赓受聘赴哈尔滨提任警察局长,陆小曼空闺独守、芳心寂寞。陆、徐二人就象502胶一样,越粘越紧。大家知道,一个丈夫如果对自己美丽的妻子爱抚不够,第三者容易插足,所以徐志摩成功地充当了第三者。

    从传统道德讲,徐志摩追求陆小曼,算是对爱人林徽因不忠,对朋友王赓不义。然而徐志摩向来是随兴而为、不拘绳墨,一旦“邂逅赏心,相倾怀抱”,就顾不了身外之事了。这一段婚姻,这一段恋爱,梁启超反对。在英国徐志摩和张幼仪离婚时梁启超就反对,而这个时候他对这个得意弟子也批评,说:“你不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句话竟然是任公说的,瀑布汗啊。)陆家和徐家都认为他们是不孝子女,是丑闻,极力阻止。徐志摩、陆小曼认为:“真爱不是罪恶,在必需时未尝不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来争取,与烈士殉国、教徒殉道,同是一理。”徐志摩向世人宣示:“我之甘冒世之不韪,乃求良心之安顿,人格之独立。在茫茫人海中,访我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北京城闹得沸沸扬扬,桃色新闻不胫而走,他浪漫的生活经历超过了他的诗名,压倒了他的诗名,所以他不得不避嫌,远走欧洲。
 这时王赓受了孙传芳的邀请到了南京,在五省联军总司令部内提任总参谋长的职务,位高权重。风闻妻子行为有异,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写了一封快信给陆小曼,声言:“如念夫妻之情,立刻南下团聚,倘若另有所属,决不加以拦阻。”但是这也没有作用。坠入爱河的女人,九牛也难以拉回来。在这种情况下,陆小曼打了三封电报到欧洲:“徐志摩,快回来,再不回来,我顶不住了。”徐志摩接到电报马上赶回北京,于是陆小曼又“活”起来了。事已至此,轮到诗人的朋友们为诗人担忧了,因为既然枪杆子里面能出政权,那么枪杆子要除掉个把诗人想必太简单了。然而,让人敬佩的事发生了,王赓并没有把刺刀或子弹送给徐志摩,而是在和小曼办完离婚手续后,当面送给了徐志摩一句让人心颤的话,他说:“我们大家是知识分子,我纵和小曼离了婚,内心并没有什么成见;可是你此后对她务必始终如一,如果你三心两意,给我知道,我定会以激烈手段相对的。”

    在胡适、郁达夫等一批朋友的帮助下,徐志摩积极筹备婚礼。可是这场婚姻徐志摩的父亲不同意。说既然要结婚,就得依他几个条件:第一,结婚后,到浙江来。安分守己过日子。他对这个儿媳并不满意。他喜欢张幼仪,不喜欢陆小曼,说张幼仪是赚钱的,陆小曼是花钱的。不过这还好说,第二个条件可就让徐志摩和陆小曼挥汗如雨,徐父说,必须由梁启超做证婚人。可梁启超是从头到尾反对的,怎么能作证婚人呢?所以不好做工作,徐志摩只好去找他的好朋友胡适,请胡适作工作,好说歹说,磨破嘴皮,梁启超才答应去证婚。(这胡适也算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物了,可惜吃了听不懂湖南普通话的亏,得罪了毛泽东,被批判了这么多年。)证婚人在婚礼上是要讲话的,可徐志摩不知道他的老师要讲什么话。新婚那天,看见梁启超上来讲话,夫妻两人汗流浃背,两腿发抖。胡适和梁思成也都劝梁启超不要讲太过分的话,和气生财,可是积愤之下,他还是讲了上面那段惊世骇俗的话。(这个话很有威慑力,梁启超太有名,所以徐志摩死后,陆小曼始终不敢再结婚。)

   婚后不久,陆小曼就提出要移居上海,说是要借十里洋场的五光十色,冲淡在北京积累下来的一身晦气。他们在福熙路四明村里筑起爱的窝巢,有一段时间两人过得十分甜蜜。第二年春天,暖风醉人、百花怒放。陆小曼终于按捺不住蠢蠢欲动的荡漾春心,开始故态复萌。才刚刚投身社交圈里,便立刻造成极大的轰动。上海是藏龙卧虎之地,多的是满清遗老、王孙贵胄、富商巨贾,以及有钱又有闲的世家子弟。于是有人请她吃饭;有人邀她跳舞;更有人出来怂恿她票戏义演。风头算是出足了,时间、精神与金钱都一齐赔了进去,陆小曼认为十分值得,徐志摩却暗暗叫苦不已。

有一个叫翁端午的苏州人,家财丰厚、赋性风流、吃喝玩乐、不务正业、出手阔绰、挥霍无度,是雅歌集票房的台柱,更有一手推拿的医道本领。通过票戏与陆小曼相识,于是在陆小曼面前大献殷勤,两人常常搭挡演出获得满堂喝彩。有一次陆小曼演出大轴,唱做累人,曾经一度晕厥。翁端午施展他的推拿绝技,为陆小曼捏捏揉揉,居然解除了陆小曼的疲劳。于是陆小曼便常常要翁端午为她推拿,感到通体舒服,两人的关系渐入佳境。翁端午又教会陆小曼吃鸦片。这样翁端午在陆小曼身上一会儿上下其手,抚摸揉搓;一会儿又和陆小曼倚枕横陈,对灯吞云吐雾,连旁人都看不过去。然而徐志摩仍以赤子之心为娇妻辩护,他解释说:“夫妇的关系是爱,朋友的关系是情,罗襦半解、妙手摩挲,这是医病;芙蓉对枕,吐雾吞云,最多只能谈情,不能做爱。”于是陆小曼得寸进尺,完全不把徐志摩放在眼里,当着徐志摩的面与翁端午出双人对,甚至做出亲妮的举动来。当年徐志摩所做的,如今翁端午做得似乎更彻底;当年王庚所难堪的情事,此时徐志摩也尝到了个中苦涩的滋味。真是报应,徐志摩现在是血淋淋地跌在人生现实的荆棘丛中。

    夫妻的感情出现了裂痕,陆小曼仍毫不在乎,昏天黑地地玩着。徐志摩为了供应妻子无底的挥霍,除了在上海教书写作赚钱以外,还风尘仆仆地远赴北京开源。时而上海、时而北京,两头奔忙。他在北京大学和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书,把赚的全部钱都给了陆小曼(因为她花费太多了),还是供养不起。所以陆小曼老是打电报催徐志摩:“快回来,债台高筑呀,快回来还帐”

   到了一九三一年,徐志摩正在北京教书,陆小曼又发电报说家里没钱了,他只好赶回去。陆小曼最反对徐志摩坐飞机,但徐志摩却喜欢坐飞机,他觉得在天上飞来飞去,很浪漫。陆小曼担心他的安全,可徐志摩这次仍不听话,他从北京回来不坐火车,而是搭乘张学良的专机(张学良要到南京办事)从北京出发到南京,然后坐火车赶回来。一回家两人就吵架。一个说:“你为何不到北京去,害我两处走,上海环境又不好。”一个说:“徐志摩你又坐飞机,不让你坐你又坐了回来。”因此徐志摩很不痛快,不免又想起了他心中的女神林小姐,正好林徽因将在北京大学作报告,讲中国古代古典建筑,于是他就想再搭张学良的飞机回北京,但因张学良没办完事,所以没搭成。到了十一月十七日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在家中聊天。陆小曼很晚才回家,而且喝得醉眼朦胧。朋友们见势不妙,先后走了,徐志摩窝了一肚子的火。第二天,徐志摩耐心开导劝说陆小曼,陆小曼根本就听不进去,两人于是大吵一场。陆小曼正在烟榻上过鸦片烟瘾,突然发起小姐脾气,抓起烟灯就往徐志摩身上砸。虽然没有砸中徐志摩的脑袋,却贴着额角飞过,打掉了徐志摩的眼镜。

徐志摩勃然大怒,连夜赶到了南京,十九日搭乘中国航空公司京平线的济南号飞机,飞往北平。还约了林徽因在机场接他。可是飞到济南附近的党家庄,遇到漫天大雾,飞机误触开山山头,机毁人亡,徐志摩手脚烧成焦炭,死状极惨。

    他死后,很多有名人士都去了,例如梁启超、胡适、郁达夫、沈从文,至于林徽因夫妇更不用说,在这里有几个女人很失望,张幼仪离婚后没结婚,等他回心转意;林徽因在失事现场捡了一片碎片,挂在自己的房间,一直到去世,说明她心里还是爱着徐志摩;第三个是赛珍珠,暗暗喜欢徐志摩,这个还有待考证。

   徐志摩与陆小曼结婚五年,付出了宝贵的生命。老师梁启超的顾虑成了无法挽留的事实。徐志摩死时三十六岁,正当有为之年。陆小曼此时刚刚三十岁,正是女人最绚烂的年华。然而顶着徐志摩未亡人的头衔,自然不得不在社交场所有所收敛,社会上对她也颇不谅解。一般人尽量避免与她发生牵扯,她今天向贺天健学画、明天向汪星伯学诗,打发凄清的岁月。她干脆与翁端午同居,最后为生活所迫,连徐志摩《爱眉小扎》和《志摩日记》的版权也卖给了晨光出版公司。鸦片烟不仅麻醉了她的灵魂,也深深毒害了她的健康。据苏雪林回忆:“小曼长年卧病,连见我们也是在病榻上。我记得她的脸色白中泛青,头发也是蓬乱的,一口牙齿脱落精光,也不另镶一副,牙龈也是黑黑的,可见毒瘾之深。” 后来翁氏病故,生活更加窘迫,她只好戒掉了鸦片。

    一九五六年,当时的上海市市长陈毅在参观成都杜甫草堂后,看见她的一幅画,一时良心发现,于是安排她成为上海文史馆的馆员,每月有几十块钱可拿,生活总算有了最低限度的保障。她还被全国美协评为“三八”红旗手。

   虽然有了工作,每月都有津贴,但因医药费用支出过多,再加上她素来手面很大,所以依然经常捉襟见肘。于是为贴补日用,她与王亦令以合作的名义翻译了不少外国文学作品,如《泰戈尔短篇小说集》和艾米丽·勃朗特的自传体小说《艾格妮丝·格雷》等。此外,他们还合作编写了通俗故事《河伯娶妇》(又名《西门豹治邺》)。可惜的是,只有《河伯娶妇》于1957年由上海文化出版社出版,其余翻译作品交稿后,未及发排,“反右”开始了,最终未能出版,这些稿子也随之流失。

   一九六五年四月三日,在“文化大革命”的暴风骤雨即将到来之前,一代佳人陆小曼带着她难泯的幽怨默默长眠于上海华东医院,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回顾小曼姐姐的一生,正是应了一句诗:“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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