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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我的旧韵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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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09: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旧韵律本人觉得应该改革,突破无谓的束搏但又不伤筋动骨,保留完整的大框架,比什么都来得重要。即使完全复古,还是要来让今人看的。
一、对于律绝:
1、韵脚尽量选古今同韵同平仄的字。
2、一、三、五不限,二、四、六分明,不合时不刻意拗救。
3、二、四、六和非押韵句尾尽量选用古今同平仄的字。
4、原则避免孤平、三平,但不刻意去避免,也不刻意拗救。
二、对于古体:
1、尽量通押。
2、上声、去声通押。
3、韵脚尽量选古今同韵同平仄的字。
4、非押韵句尾尽量选用古今同平仄的字。
5、原则不重韵、落韵。如需要,也不排斥重韵、落韵。
三、对于词曲:
1、韵脚尽量选古今同韵同平仄的字。
2、非押韵句尾尽量选用古今同平仄的字。
3、平仄不合时不刻意拗救。
4、原则避免孤平、三平等,但不刻意去避免,也不刻意拗救。

解释:古今同韵,即平水韵在同一韵部,现在也在同一韵部(容纳近韵)的字。
注:文中未提及到的则与王力论述的韵律基本相同。

2008年
发表于 2008-9-16 14: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支持学习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9-21 15: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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