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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刊] 新格律诗的现状及发展(郑伯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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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4 09: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郑伯农 文章来源:人民网

    诗歌一经诞生,就和音乐结下了不结之缘。墨子说:“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弦诗三百。”《诗经》中的风雅颂,都是可以入乐的。后来,一些文人诗主要供阅读和吟诵,可以不必引吭歌之,但也要具有音韵和节奏的美。所以,古典诗词都是讲格律的。
    前人把诗歌称为韵文,把无韵的其它文体统称为散文。这个传统沿续了两千多年。从诗经、楚辞、乐府,到律诗、宋词、元曲……诗歌的内容与形式在不断发展变化。不论怎么变,传统诗歌从来没有废止过格律。
上个世纪第二个十年,中国诗歌发生了一场破天荒的大变革:新诗诞生了,旧体诗词在相当程度上受到了冷落。新诗之新,首先新在内容上。科学与民主的思想,个性解放的思想,大踏步地进入诗歌园地。同时,诗歌的形式骤然大变:自由体横空出世,几千年来伴随着诗歌成长的格律,被一些人彻底扬弃了。胡适称之为中国历史上的“第四次诗体大解放”。而高举反格律大旗的,正是这位名噪一时的胡博士。
    1919年3月,胡适编成了由他创作的我国第一本新诗集――《尝试集》。同年10月,他撰写了系统阐述诗歌见解的署名论文:《谈新诗――八年来一件大事》。在胡适看来,中国的古典诗歌已走到穷途末路,传统格律已成为绞杀诗情的绳索。因此,新诗应当打破一切文体上的束缚,“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有什么题目,做什么诗;诗该怎么做,就怎么做。”胡适也承认“音节”对于诗歌的重要性,但他认为“押韵乃是音节上最不重要的一件事。至于平仄,也不重要”。胡适特别批评了唐以来的近体诗。他说:“五七言八句的律诗决不能容丰富的材料,二十八个字的绝句决不能写精密的观察,长短一定的七言、五言决不能委婉表达出高深的理想与复杂的感情”。他用了“决不能”这样斩钉截铁的词汇,彻底宣判了绝句与律诗的死刑。人的这施展文章还拿自己写的《应当》一诗和古典诗词相比较,认为前者高明后者蹩脚。胡适大言不惭地写:“这首诗(指胡的《应当》)的意思和神情都是旧体诗所表达不出的。别的不消说,单说‘他也许爱我――也许还爱我’这十个字的几层意思,可是旧体诗能表得出吗?”
       我们考察旧体诗词的历史命运,不能不回顾八十多年前那场诗歌革命,也不能不回顾胡适的那篇大文章。《谈新诗》不仅系统阐述了胡适个人的诗歌主张,也代表了当时相当一批同道者的看法。后人称之为诗歌革命的“金科玉律”(朱自清语),曾经对诗歌的命运产生重大影响。应当承认,胡适这篇文章的主流是积极的,适应了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的时代需要,体现出冲破思想枷锁的理论勇气。但它的缺失也是无须隐讳的。正如毛泽东指出的,五四运动的许多领导人物没有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精神,使用的是“形式主义的方法”,“所谓坏就是绝对的坏,一切皆坏;所谓好就是绝对的好,一切皆好”。对古典诗歌的诗词格律的否定,就是这种形式主义的典型表现。胡适提倡白话文,为新诗的出世鸣锣开道,这个功劳是不可抹杀的。但他在呼唤新生事物的时候简单地排拒传统,又给新诗的发展带来了隐患。格律诗的长期不受重视,表现新内容的旧体诗长期被拒于新文学的门槛之外,和当年“文学革命”、“诗歌革命”中的偏颇是有关系的。
    诗歌革命之后,自由诗像雨后春笋一样蓬勃兴起,成为我国文艺生活的一道重要景观。尽管自由体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之处(例如不够凝练,比较散漫,缺乏形式美,难记难诵,等等),但它毕竟适应了时代的需要,对民族精神的发展与提高起了重要作用。“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的自由体已存在了近一个世纪,一直拥有自己的作者和读者,也产生了不少优秀的代表作。这说明了它有存在的理由、存在的价值。可以说,对于中国诗坛来讲,20世纪是自己体大放光彩的世纪,是自由体扮演诗歌主角的世纪。
    承认这一点,并不意味着20世纪的中国诗坛只是一花独秀。如果认真考察实际的文艺生活,就不难发现,即使在新体诗蔚为大观的20世纪,民歌和旧体诗也一直在与时俱进,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
    关于民歌,无需笔者多费笔墨。百年以来,不但民间涌现了大批新歌谣,而且文人们也不断采用民歌体酿制新作。特别是抗日战争爆发和延这文艺座谈会之后,为适应文艺深入群众的需要,进步文艺工作者大力学习民间文艺。李季的《王贵与李香香》、阮章竟的《漳河水》等,都是举世公认的采用民歌体的佳作。至于旧体诗,创作数量和创新力度都很大。新文学运动的重要代表人物,如鲁迅、郭沫若、茅盾、郁达夫、田汉、老舍等,都是格律诗的高手。鲁迅的旧体诗,其影响决不在他的散文之下。像“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已经成为国人皆能诵的警句。建国之后,出版了不少革命烈士和老一辈革命家的诗歌,其中绝大多数是旧体诗。人们品味之后不难发现,许多佳作的思想境界和艺术感染力,决不比同时代的优秀新体诗逊色。陈毅的旧体诗词就是绝妙的创新。特别是毛泽东诗词的公之于众,引起举世惊讶。其气魄之大、时代精神之昂扬,不但自由体的大师们难以与之匹敌,古典大师中也鲜有与之比肩者。
    如果说,对于民歌体的新诗,文学史家们还寄予一定的关注,那么表达新内容的旧体诗,早长期没有进入史家的视野。翻翻现当代文学史,讲到诗歌时,论述的几乎都是新体诗。对于鲁迅的小说、杂文、散文,一般的文学史著作都有专门的论述,惟独不讲他的旧体诗,顶多在讲到鲁迅的思想发展时,引几句诗作为例证。仿佛新格律诗是老古董,仿佛热衷于格律诗的者是附庸风雅,不能算作文学创作的正宗。对此,人们不能不提出这样的问题:表达新内容的旧体诗算不算新文学,它应否在新文学史中占一席之地?
    胡适把文学革命的目标定为创造新的文体,即“国语文学――活的文学”。他认为诗歌革命要从“语言文字文体方面的大解放”着手。“新诗除了‘新体的解放’一项之外,别无他种特别的做法。”一句话,凡是白话文、自由体,就是新的;凡是文言文、格律体,就是旧的。在他的影响下,康白情甚至说:“新诗和旧诗,是从形式上区分的……把东洋旧时讴歌君主、夸耀武士的篇章,用新诗底形式译出来,我们都不能不承认它是新诗。”胡适不懂得,旧瓶可以装新酒,新瓶也可以装旧酒。他也不懂得,艺术形式具有很强的继承性。他们不是从思想内涵和艺术形象上去划分新旧,而是单纯以形式区分新旧。这种观念影响了我们八十多年,现在到了认真对它进行反思的时候了。
    旧体诗的再次掀起高潮,是在新时期。1976年的天安门诗歌运动,敲响了“四人帮”覆灭的丧钟,拉开了新时期文艺的序幕,也宣告了中华诗词的复兴。值得注意的是大部人作者并非文学圈中人士,而是普通的干部群众。这说明了发展诗词在群众中有很深的根基。天安门诗歌之后,旧体诗词的创作势头一直没有减弱。1987年,在北京成立了中华诗词学会,这是建国之后第一个全国性的诗词团体。目前,学会已有会员8000余人,团体会员200多个,开展着丰富多彩的诗词创作与研讨活动。由学会主办的《中华诗词》,发行量逐年攀升,现已成为全国发行量最大的诗歌刊物。据统计,目前网上发表的文学作品,第一位是小说,第二位就是格律诗,作者和读者量都大大超过了新体诗。
    六十年前柳亚子先生曾经说:“……旧诗,只是一种回光返照,是无法延长它底生命的。”“我是喜欢写旧诗的人,不过我敢大胆地肯定说道:再过五十年,是不见得会有人再做旧诗的了。”柳先生是南社的发起人,著名的旧体诗家。连他都觉得旧体诗没有前途,可见人们对它的偏见有多么深。六十年的时间过去了,诗词不但没有断子绝孙,而且赢来了新的大普及大发展。历史是公正的,凡是对人民有用的东西,最终都不会被历史所淘汰。中华诗词有三千年的传统,它需要不断进步、不断革新,但它的生命是不会终止的,因为人民需要它。
    现在,格律诗的发展势头很旺。对此,应当采取什么对策?我认为,首先要肯定它,支持它。也就是说,要排除偏见,承认它在人民文艺生活中应有的地位。近来歧视旧体诗的人逐渐少了,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不久前,诗词界的同仁们提出,格律诗要“三入”,即入史、入校、入奖。入史,就是文学史不能只讲古代诗词,也要讲当代的优秀诗词;入校,就是学校不仅要讲古今优秀诗词,也要给学生传授有关诗词格律的知识;入奖,就是国家级的诗歌评奖不能只评自由体,也要评格律诗。“三入”的提出,说明我们对旧体诗还有某种不公之处。在对待民族传统艺术形式方面,我们应当向姐妹艺术学习。戏剧界可以一视同仁地对待话剧和戏曲,美术界可以一视同仁地对待油画和国画,我们为什么不能一视同仁地对待新旧体诗?好诗的标志不在于是自由体还是格律体,只要有真挚的感情、积极的思想、美好的意象,又具有可诵性,就都是了诗。新旧体诗不是你死我活,此消彼长的关系,而应当互相竞赛、互相学习、互相补充、互相促进。诗歌要百花齐放,首先就要做到新旧体的同荣并茂。如果只是一种文体独耀高丘,那还叫什么百花齐放?
    一方面,要给格律诗以公平的待遇,为它创造良好的生长条件。另一方面,诗词界也要努力克服自己的短处,不断提高创作质量。有关诗词格律的书很多,有些规定确实过于刻板,过于繁琐。我们要追求格律美,又不能削足适履,被格律所框死。现在诗词创作的数量很大,出类拔萃的只是很少数。如何促进精品的产生,如何做到雅俗共赏,这些问题已经很迫切地提到诗词界面前。总之,要多做诗词的评介、普及和群众化的工作,使其在普及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使这朵历史悠久的艺术之花越开越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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